[切换城市]  
用户名:密码:记住密码商家入驻/帮助中心
代理记帐网广告位
当前位置:首页 >>> 财税常识

公司记账报税常见会计做账的4个误区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4-29 浏览量:2162次
  • 一、没有发票不会做账
    由于我国税收管理过分依赖“以票控税”,给会计人造成会计做账必须要见到发票才能做账。没有发票不能入账。和没有发票入账了也不能税前扣除的误区。
    没有发票当然可以入账,至于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。实务中不少人把会计和税法搞混淆了。甚至出现见票做账,无票不入账,没有发票不会做账的状况。会计和税法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发票是一合法有效凭证的规定。会计人员不必把合法有效凭证等同于发票,同时当遇到税局人员只认可发票是一合法有效凭证时,需要据理力争。
    那么还有一些不需要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的,如下:
    A:工资薪金,奖金;
    B:社保费用、工会经费;
    C:职工福利费;
    D:银行借款利息支出;
    E:铁路部门票据(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》使用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)文件条第(二)款规定,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(含分支机构)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);
    F:资产减值损失;
    G:违约金支出;
    H:罚款支出;
    I:定资产计提折旧;
    J:准备金(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,风险准备金);
    K:给境外企业的劳务费用(涉及的劳务行为全部发生在境外,则不需要在中国缴纳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,因此不需要正式发票。企业凭借境外企业开具的账单、外汇管理局提供的支付外汇证明、合同等可税前扣除。);
    L:其他符合规定的不需要发票的情形。
    二、收据不能入账,也不能税前扣除
    经常有人问,收据能不能报销?有人说收据肯定不能报销。其理由是收据不能税前扣除。这个问题就是典型的混淆了会计入账和税法税前扣除。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,至于能否税前扣除那是税法的事情。如果收入入账了,但税法不能税前扣除。那就直接在税法层面做调整呗。试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活动,如果因特殊原因,确实无法取得发票。那么就因为不能税前扣除就不让报销?意思是自己承担这个费用?有人可能说这样一般都内帐。对于两套账这种违规操作实在不想多说,且做且珍惜吧
    3.2解决了收据入账的问题,那么收据可以入账,但是能否税前扣除?很多人想当然的说“以票控税”肯定不让扣除。如果企业会计做账都是“以票控税”这种顽固的思维的话,可能帐真的没法做。
    下面看看日常哪些收据可以税前扣除吧。(见财综[2010]1号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)
    A:由政府各部门开具收费票据;
    B:由各事业部门开具收费票据;
    C:捐赠收据;
    D:工会经费收据;
    E: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;
    F:收据;
    G:其他符合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收据。
    三、白条不能入账,也不能税前扣除
    关于白条能否入账的问题,还是和本文第三点收据入账观点一样。入账和税前扣除是会计和税法的两个事情。白条可以入账,但是能否扣除就要看税法的相关规定了。其实关于白条企业应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,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,如果此项支出并不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要求。也是如实调整就可以了。此时就是把会计和税法区别对待。
    现将日常可能存在的白条可以税前扣除简单罗列如下。以下终能否税前扣除,必须经过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以辅助证明发生的费用属于税法认可的合理,真实的合法有效凭证。比如发生的经济事项的支出,是否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、仲裁机构的裁定书。比如支付的经济活动的赔偿款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部分,是否有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、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。
    A:独生子女补助、高温补贴,取暖费补贴;
    B:离职补贴;
    C:赔偿;
    D: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。
    E: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、赔偿费用。(拆迁赔偿、青苗补偿费;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。);
    F:恤金、救济金等福利补助;
    G:丧葬费;
    H: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。
    以上构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    四、会计凭证都要有原始凭证
    根据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,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,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。所以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可以不需要有原始凭证外,其他都需要有原始凭证。
    抓住了内心需求,一切就都不是难事儿了,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,客户至上!
财税动态
财税常识
财税问答
热门城市
关于我们|广告服务|付款方式|联系我们|意见反馈|加入收藏|免责声明|
© 2024 :代理记账  津ICP备2021006194号-7